浙江審計積極為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發揮建設性作用
近日,在剛剛結束的審計署組織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審計調查中,浙江省審計廳根據審計調查情況,積極歸類分析重要審計信息,認真撰寫審計專報和報告,主動給當地黨委政府當好參謀和助手,促使相關政府和部門制定并完善相關措施,進一步推動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開展。
該廳創新審計調查組織方式,統一向杭州、嘉興和湖州等地政府下發管理建議書,督促相關政府和部門加強整改,完善制度和措施,強化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嘉興市人民政府積極采納審計建議,迅速成立了嘉興市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該市環保局重新修訂出臺了《嘉興市市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了專項資金的安排原則、范圍和撥付程序。湖州市人民政府就鄉鎮垃圾處理費用負擔過重問題出臺了補助措施。杭州市人民政府針對杭州市區重點納管排污企業和泵站制定了污水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實施方案,詳細規定了20家重點企業及15家污水泵站安裝在線監測系統的具體要求、資金保障和預定目標。
在督促相關地方政府加強整改的同時,該廳還將審計調查中發現的需要省政府和中央有關部門解決的問題進行專題匯總,積極向上級部門提建議,切實發揮好審計的建設性作用。先后向審計署或省政府上報《我省太湖流域污水處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江蘇汾湖經濟開發區污水排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建議》、《審計建議盡快出臺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審計發現: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亟待改進完善》等審計專報5篇,得到了上級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其中,《我省太湖流域污水處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審計發現: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亟待改進完善》已得到省長呂祖善和副省長陳加元的批示,要求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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