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市審計局出臺應急突發審計事項暫行辦法
近年來,湖北省武漢市審計局針對抗震救災及對口援建、中央新增投資、地方政府債券、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調查等急難險重審計任務,打破常規審計模式,積極探索非常規審計監督的方式方法,邊審計、邊規范、邊提高,以較快速度、較佳方式、較好質量及時高效完成了審計目標任務,同時,也積累了應急突發事件審計的實踐經驗。近期,該局為進一步規范審計機關應急突發審計事項操作規程,健全行政應急管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研究制定了《武漢市審計局應急突發審計事項暫行辦法》,為提高審計機關應急處理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該《辦法》制定的總體思路是堅持應急突發事件特事特辦原則,建立審計機關辦理應急突發審計事項統一、快速、高效、便捷的工作機制,適用范圍是黨委、政府交辦的抗災、賑災、救災、援建和其他特殊事項等“非常規審計事項”?!掇k法》從應急突發事項審計領導機制、審計立項、審計組組成、審計方式、審計程序、審計證據、審計報告、審計移送、審計檔案等方面,根據應急突發審計事項的特點,逐一提出了組織實施應急突發審計所需要的靈活、高效、便捷的相應要求?!掇k法》規定, 應急突發審計事項計劃可以邊報批、邊審計、邊調整;審計組可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審前調查的內容可并入實施階段進行;審計工作日記可以簡要編制;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三日,沒有處理處罰事項的可以簡化二、三級復核程序;《辦法》特別強調審計發現被審計單位或個人有重大違法違紀線索或不屬于審計機關處理權限的事項,應按規定及時辦理移送手續,以利于充分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切實加強救災款物、財政專項資金、援建資金和社會捐贈資金的審計監督。(張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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