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長江上游水污染防治審計調查完成 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
最近,在審計署的統一安排部署和指導下,審計署和貴州省計廳聯合對貴州省劃入長江上游影響區范圍的 7個市(州、地)和所轄有關縣(市、區)2006年至2008年長江上游水污染防治及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調查。在審計中,除貴陽、畢節、遵義、銅仁由審計署駐鄭州特派辦組織審計調查外,貴州省計廳認真組織力量,通過上審下和交叉審計的形式,于今年4月13日至7月31日,對六盤水市、安順市、黔南州三個市(州)本級和所轄的8個縣(區)進行了審計調查。調查的主要內容和范圍是長江上游水污染防治主要措施和效果、水質現狀和變化趨勢、水污染防治措施實施情況、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審計調查涉及的有財政、環保、發改、經貿、建設、城管、水利、水文、安監、統計、電力、給排水(供水)等管理單位及相關的項目實施單位。
調查結果表明,“十一五”期間,六盤水、安順和黔南三個市(州)政府對長江上游水污染防治高度重視,都結合實際制定了相關政策,簽訂了責任書,落實了目標任務,制定了工作方案,采取了節能減排措施,淘汰了落后產能,加強了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建設,改善了環保設施和條件,加大了對環境的監測和治理力度,加強了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保護和水質情況的監控,維護了飲水安全,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審計調查發現,三個市(州)境內長江上游水污染防治仍不容樂觀,與《三峽規劃》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
目前,針對發現的問題,貴州省審計廳已向被審計單位提出了審計意見,并要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調查提出的問題在60日內加以整改。
【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