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審計廳出臺貫徹落實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決策部署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和福建省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推動全省審計機關進一步解放思想、有效履職,進一步發揮審計工作的建設性作用,福建省審計廳近期向全省審計機關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決策部署的意見》,從加強學習增強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的責任感、圍繞大局營造有利于先行先試的氛圍等方面,向全省審計機關提出了要求。
一要始終堅持審計署提出的二十字審計工作方針和“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審計工作思路,增強審計工作的主動性、宏觀性、建設性、開放性和科學性,圍繞省委八屆六次全會通過的海西建設的發展目標、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重點抓好財政審計、投資審計、民生審計、金融審計、企業審計、經濟責任審計以及黨政領導交辦任務等項工作,進一步明確重點審計工作的目標和要求;
二要加強調研,著力探索創新審計方式方法,多元化開發應用審計成果,進一步強化審計綜合分析工作,為各級黨政領導決策服務,充分發揮審計體系的整體作用,切實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加強對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不斷提高服務海西建設水平;
三要切實加強與其他部門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積極支持配合相關主管部門加強制度建設,努力發揮好審計的建設性作用,切實加強與紀檢監察、檢察、公安等執法執紀機關和部門的溝通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維護良好的社會經濟秩序,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意見同時要求全省審計機關要積極宣傳加快海西建設的工作部署和先行先試政策,積極反映福建省海西建設先行先試政策執行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爭取支持和理解,為海西建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溫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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