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審計廳組織開展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跟蹤審計
按照省政府關于做好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工作部署,遼寧省審計廳決定自2009年7月開始,組織各市審計局對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以加強對全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管理和監督,保障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順利實施。
此項審計的主要范圍包括:全省境內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洪澇災害易發地區、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各級各類城鄉學校,包括城市和農村、公立和民辦、教育系統和非教育系統的所有中小學校舍。
該廳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在審計過程中,要全面掌握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項目實施情況、資金分配使用情況、目標落實完成情況,以及中小學校舍全面排查工作是否存在遺漏,覆蓋面是否達到100%,排查意見是否客觀、公正,鑒定工作是否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工程實施后是否達到標準要求,所有項目是否進行了公開招投標;要重點關注資金分配、撥付、使用情況和工程質量,揭露擠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款等問題,及時了解反映學校出現新的債務等傾向性問題,以確保工程合格、達標。要力爭經過連續三年的審計,切實推進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目標的實現,確保校舍安全、穩固,為發展中小學教育、構建和諧遼寧服務。(郭相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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