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度審計報告摘錄三:中央部門2008年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
此次共審計55個中央部門,延伸審計285個所屬單位。2008年,這55個中央部門共收到財政撥款3451.66億元,占中央財政本級支出的26%。審計財政撥款1159.58億元,其中:部門本級859.03億元,占這些部門本級財政撥款總額的95%;所屬單位300.55億元,占這些部門所屬單位財政撥款總額的12%。
從審計情況看,中央部門2008年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一是執行預算比較嚴格。有98%的財政撥款預算得到及時足額批復,財政撥款支出完成預算的97%,在中央部門公用經費預算統一削減5%的基礎上,44個部門公用經費實際支出控制在預算之內。二是內部管理不斷完善。7個部門建立了預算內部公開制度,大部分部門探索試行了項目績效考評制度,有的部門擴大了財務聯網集中核算范圍,有的開展了所屬單位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三是依法理財和預算觀念得到加強。審計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呈下降趨勢,今年預算執行審計查出的違規問題金額占審計財政撥款額的比重比去年下降了3.2個百分點;44個部門還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153項,預算管理的規范化程度不斷提高。
這次審計發現違規問題40.5億元,損失浪費問題4.67億元,分別占審計財政撥款額的3.5%和0.4%。
此外,由于部門工作任務確定時間往往晚于部門預算編報時間,部門工作安排與部門預算安排不能很好地銜接,導致部分部門預算年初難以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影響部門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如教育部、審計署等15個部門本級年初預算有103.92億元未細化;科技部、新華社等29個部門本級動用的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余等45.81億元未編入部門預算。
對上述問題,國務院已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并完善相關制度。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及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等規定積極整改,在審計過程中已糾正各類問題14.72億元,制訂了86條整改措施,12個部門成立了會議費清查小組,5個部門已對有關人員給予政紀處分。部門決算(草案)審計發現的問題,相關單位已按照審計長簽署的意見在財政部批復決算前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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