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吉林省審計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中央、省委和審計署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和“從嚴治理審計隊伍”的要求,根據審計機關的特點,注重增強教育的針對性,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強化監督的有效性,積極推進審計機關反腐倡廉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較為顯著成效。
加強學習教育,筑牢廉政思想基礎,切實增強審計人員反腐倡廉的自覺性。吉林省審計廳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以審計機關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重點,不斷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工作領域,樹立和弘揚良好作風,注重以學習教育為基礎,努力構筑全體審計人員思想道德防線。在教育內容上注重突出重點,力求全面;在教育方法上力求靈活,注重創新。重點開展了黨紀政紀教育、示范和警示教育、宗旨教育、依法行政教育等,并把廉政教育融入到解決思想大討論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之中。
一是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廳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定期安排專題學習,并將人員范圍擴大到機關處級領導干部。二是把《實施綱要》、《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等納入干部培訓計劃。對全省審計機關新任領導干部特別是對重點崗位的干部進行了培訓。三是加強警示教育,頻敲廉政警鐘。組織觀看正反典型電視教育片,組織到鐵北監獄開展了“廉政一日”活動,以案說法,使每個審計干部時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促進審計干部依法行政、廉潔從審。四是利用上黨課等多種形式,深入開展理想信念、黨章和法紀學習教育。五是積極開展廉政文化建設。組織開展讀書思廉活動,在全系統開展了廉政文化建設征文活動,在網上開設了黨風廉政建設專欄,形成了反腐倡廉、拒腐防變的良好氛圍。
完善制度措施,強化權力制約,切實建立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吉林省審計廳始終堅持“圍繞審計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審計”的方針,牢牢抓住審計廉政和審計質量這兩條生命線,結合實際不斷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措施,并將其匯編成《審計干部廉政手冊》,發放到每個審計干部手中,切實讓人人遵守制度措施形成一種習慣,做到了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一是進一步加強了領導班子及行政領導干部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力度。制訂并完善了《廳黨組決策重大事項議事規則》、《重大決策事項通報制度》、《黨組會議制度》和《廳長辦公會議制度》等;在人事管理上,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制定完善了《全省審計系統干部管理規定》、《全省審計系統人事管理規定》等;在業務工作上,制定了《重大行政執法事項決策制度》、《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決定制度》等。二是在內部管理上就嚴肅內部工作紀律,規范內部工作程序制定了相應的制度。如《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制度》、《領導干部廉政檔案管理制度》、《機關廉政制度》、《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制度》,尤其是制定了《關于執行審計紀律“八不準”規定》、《領導干部述廉制度》、《吉林省審計廳副處以上領導干部考廉制度》等。三是進一步完善了審前公示制、審計廉政承諾制、審計組長負責制。實際工作中,始終堅持審前警示、審中提醒、審后講評和廉政情況通報等措施,嚴肅追究審計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同時制定了《吉林省審計廳追究審計項目質量過錯責任的規定》,強化了審計過程控制力度。堅持定期召開情況匯報會,加強調度和指揮,發現重大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嚴格履行審計復核和審計業務會審定制度,重點把握事實認定、程序履行、取證評價以及處罰依據等關鍵環節,把好審計質量關。
拓寬監督渠道,強化廉政制度落實,切實將黨風廉政建設貫穿審計工作始終。廉政建設,教育是基礎,制度是保障,監督是關鍵。幾年來,吉林省審計廳不斷拓寬監督渠道,加大監督力度,把審計執法中的廉政工作作為審計機關廉政建設的重要環節來抓,注意發揮紀檢監察、機關黨委等部門的作用,對審計工作全過程、全方位實施有效監督。
一是加強內部監督,積極開展審計回訪和審計廉政卡檢查等監督工作;同時結合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對全廳各處室和各直屬單位進行考廉;建立審計項目廉政檔案,將審計小組廉政承諾書、執行審計紀律情況、遵守審計紀律“八不準”規定等情況全部記錄在案,作為優秀審計項目評選、處室考核獎懲、審計人員評先選優和調整使用的參考依據。二是加強行政監督,認真開展審計質量執法檢查。堅持和完善案審會、審計核查機制等,強化審計干部的質量意識,規范審計權力的行使,促進審計質量的提高。三是加強群眾監督,通過設立公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和網上舉報郵箱,處理好群眾上訪事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民主監督權力。四是加強社會監督,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實行“陽光作業”;探索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建立健全“特約審計員”制度,自覺接受民主監督。
關注民生問題,圍繞政府中心工作,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吉林省審計廳按照省委、省政府把民生問題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調著力改善民生,推進和諧吉林建設的要求,以抓審計隊伍廉政建設為基礎,促進審計工作更好地圍繞政府中心工作服務于民生。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擴大再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和解決上學難、看病難、吃水難等老百姓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在對農業、教育、醫療、社保、環保等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務領域和專項資金的審計中,能夠牢牢把握廉政建設的要求,著力促進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期盼問題的解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同時,積極監督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是否把人民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是否把人民群眾的愿望作為第一選擇,是否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是否把人民群眾的滿意程度作為第一標準,是否全力以赴抓落實。去年以來,圍繞省政府承諾的八件民生實事,吉林省審計廳開展了對社保資金、涉農資金、就業再就業專項資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水利專項資金等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確保這些專項資金能夠及時到位,合理使用,嚴格管理,發揮效益。今年省政府又向全省承諾做好八件民生實事,他們將繼續關注這八件民生實事,抓好涉及民生實事的專項資金和項目的審計,揭露項目資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資金合理、有效使用,并發揮最大效益,讓老百姓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保證省政府承諾的全面落實,進一步強化執審為民意識,促進審計隊伍廉政建設水平上臺階。(李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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