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次對縣級黨政“一把手”任期經濟責任實行“捆綁式”審計
日前,云南省審計廳與昆明市審計局聯合對東川區區委書記及區長任期經濟責任開展同步審計。此次審計,云南省審計廳創造了“三個首次”:首次嘗試對縣級黨政“一把手”任期經濟責任實行“捆綁式”審計;首次開展對地方黨委書記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首次聯合州市審計機關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為搞好此次審計,云南省經濟責任審計局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在借鑒省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東川再就業特區的實際情況,根據干部的管理權限和各自的角色定位,作出了明確的分工:省審計廳負責對昆明市市委常委、東川區委書記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昆明市審計負責對市管干部、東川區區長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同時,根據黨委書記權力運行方式的特點,緊扣決策責任、發展責任、法律責任,確定了三個方面的審計重點:
一是以監督制約經濟決策權為主線,突出經濟決策審計。通過對任期內作出的再就業特區產業結構調整、土地出讓、招商引資、社會保障、企事業改制改組等方面的經濟措施及重大決策事項,著重審查決策程序是否規范,決策過程是否合法、民主、科學。
二是以監督制約財權運行為重點,突出真實性審計。根據上級部門考核目標,將任期內主要事關全區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指標作為審計評價的重點內容。
三是以監督制約領導干部個人行為為重點,突出廉政審計。重點審計工資收入、出國考察、公務用車及其有無利用職權干預工程項目建設等事項。
省市兩級審計機關緊密配合、分工協作,既相互聯系又各有側重,既共享資源又互為補充。此審計項目結束后,省審計廳和省經濟責任審計局將及時總結經驗,進一步拓展今后經濟責任審計的新路子。 (汪 文)
相關信息:云南省審計廳制定出臺《云南省經濟責任審計局工作規則》.m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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