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利用外資結核病控制項目跟蹤審計取得顯著成效
從2004年開始,根據審計署的授權,吉林省審計廳連續6年對吉林省利用外資結核病控制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吉林省審計廳向有關部門和項目單位提出審計建議,并積極推動對問題的整改,保證了結核病控制項目的正確實施。
吉林省利用外資結核病控制項目的目標是對結核病病人進行免費檢查和診療。項目于2002年啟動,貸款額度為280萬美元,地方安排配套資金 1914萬元,同時國家提供抗結核免費藥品。項目覆蓋7個市(州)、39個縣(市、區)。吉林省審計廳在審計中,針對發現的配套資金和項目督導專用車不到位問題,及時與上級部門和當地財政部門溝通,促進了配套資金和督導用車的落實,保證了結核病控制工作能夠順利地開展;針對提款報賬速度緩慢問題,向省債務管理中心提出審計建議,省債務管理中心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對提款報賬手續進行了調整,加快了提款報賬速度;針對償債主體不明確問題,積極與當地政府及財政部門協調,明確了償債主體。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審計工作在促進該項目有效實施中發揮的積極作用給予了高度肯定。
利用外資結核病控制項目的實施,提高了吉林省結核病防治工作水平,全省肺結核病人的發現、治療管理和病人的治愈率均有明顯提高。2002~2008年全省共對30余萬肺結核疑似病人進行了免費檢查診斷,為7.1萬例肺結核病人提供免費治療,治愈率達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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