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審計廳五項制度推進審計法治化建設
近年來,為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提升依法審計能力和審計工作水平,河北省審計廳堅持“規范審計行為、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審計水平”的工作思路,以制度化帶動規范化,以規范化促進法治化,在審計制度建設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制定了《審計人員崗位手冊》,將廳長、處長、審計組長以及審計人員的責任范圍進行了細化和規范,使各業務崗位對同一審計項目的工作職責一目了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保障了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
二是制定了《審計業務行為規范》,對審前調查、審計方案、審計現場管理、審計報告等11個審計業務環節的內容及行為進行了統一規范,進一步明確了各環節的審計責任,促進了審計質量管理。
三是制定了《審計方案重點內容統一規范》,對預算執行、經濟責任、固定資產投資等各種類型審計項目實施方案的內容和重點進行了統一規范,進一步增強了審計方案編制工作的指導性和針對性。
四是制定了《審計業務會議制度》,對會議形式、參會人員、時限要求、討論事項、會議決定等內容進行了統一規范,促進提高了審計業務會議的效率和質量。
五是制定了《審計人員審計成果記錄辦法》,對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發現問題金額、增收節支和核減投資金額、移送案件情況以及審計成果利用情況進行客觀記錄,并定期對審計成果記錄進行公開,作為干部考核評價的參考依據,以激勵審計人員樹立執法意識、質量意識和成果意識,全面提高審計工作水平。(李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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