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審計廳堅持“五抓”全面加強審計能力建設
最近,湖北省審計廳圍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能力建設目標,立足審計工作實際,堅持“抓隊伍、抓履職、抓創新、抓統籌、抓監管”,全面加強審計能力建設,力求達到執行能力有提升、審計工作上水平、職能作用見實效。
一、抓隊伍,提高審計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堅持以人為本,把能力建設重點放在促進提高干部崗位行政能力上。一是建立全員學習制度。制定出臺《湖北省審計系統2008至2012年培訓規劃》,明確要求廳黨組成員每周自行學習時間不少于3小時,每季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3天,每年下基層調研不少于3個月。同時,建立和完善脫產輪訓、網絡培訓、崗位實訓相結合的審計職業教育培訓體系,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審計實務導師制”等活動,使審計干部成為懂經濟,精業務,會管理,通政法,善分析,能表達的行家里手。二是明晰崗位責任。建立崗位目標責任制,層層分解審計任務,責任到崗、到人,建立和完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員、全崗、全程的執行責任體系,增強干部崗位責任意識和能力席位意識。三是強化目標考核。制定14項具體量化考核辦法,堅持項目執行情況月報告制度和經常性的工作通報制度,實行考核結果與獎懲、干部任用掛鉤,構建目標激勵、業績導向、跟蹤考核、結果運用“四位一體”的目標責任考核機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審計執行力。
二、抓履職,提高服務科學發展能力
堅持把能力建設著力點放在狠抓審計職責的履行上,著力提高服務科學發展能力。一是突出抓好省委、省政府交辦任務的完成,提高審計服務大局能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中央擴大內需政策、我省“一帶兩圈、雙輪驅動”發展戰略、各項惠民政策等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全力以赴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村級債務、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債務、省屬高校資產財務清理、擴大內需中央專項資金、十大建設項目等審計和審計調查任務。二是加大查處違紀違規問題和案件線索力度,增強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和經濟案件查處力度,切實維護黨和人民利益。進一步加強與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的協調與配合,在懲治腐敗、保障國家資金和資產安全、維護財經秩序中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三是完善審計綜合分析和信息反饋制度,提高發揮審計建設性作用能力。緊密圍繞領導決策需求,確定1-2個專題,有重點地從經濟運行、體制、管理、效益等方面進行深層次分析研究,為省委、省政府推動深化改革,完善宏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促進建立有利于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增強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力”。
三、抓創新,提高審計自身發展能力
堅持創造性地開展審計工作,不斷提高審計自身發展能力。一是創新思路。圍繞發揮審計免疫功能,整體推進審計工作向現代審計轉型,實現審計目標上向發揮建設性作用轉變,審計內容向真實合法、效益并重轉變,審計手段向審計現代化轉變,審計組織方式向發揮審計整體效能轉變,審計管理向科學化發展方向轉變。二是創新管理。全面推行精細化管理,細化審計業務流程,探索審計作業標準化,推進審計操作行為規范化;探索集約型管理方式,建立審計成本項目預算和考評制度,加強對審計投入和產出的考核評估。三是創新手段。加快金審二期工程建設,大力推進信息化條件下大型審計項目組織管理方式,強力推進OA和AO系統在審計業務和管理中的運用,大力推進聯網審計,重點實施以預算執行審計為主體、其他各項審計協同發展的聯網審計系統。四是創新方法。對重大政府投資項目,采取派駐審計員、定期審計等措施,前移審計關口,實行跟蹤審計。全面推進績效審計常態化,重點揭示重大損失浪費、影響國家安全和政策目標實現的問題,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政府效能。實行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分類管理、分類實施,建立分層次、分級別匯總制度,突出任中審計,積極探索縣市長(書記)經濟責任審計統籌實施辦法,促進提高審計監督制約權利運行的能力。
四、抓統籌,提高系統整體聯動能力
堅持全面實施統籌全省審計工作發展戰略,重點加強審計力量、審計組織管理、審計成果運用、審計隊伍培訓等方面的統籌,提升審計系統執行力。一是出臺審計項目計劃統籌管理、成果與信息共享、資源整合、干部培訓、領導班子建設、工作量化考核等辦法,加大對基層審計機關指導支持,提高服務基層的能力,為全面落實統籌全省審計工作發展戰略提供制度保證。二是繼續堅持和完善全省“一盤棋”、“上審下”與交叉審計相結合、打好“總體戰”的做法,統籌整合審計人力資源;加強財政預算執行審計,以及與其他專業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統籌整合安排,加強各項常規審計與績效審計的統籌整合。三是充分運用省、市、縣三級互聯的成果,建立涵蓋審計信息、審計現場實施、審計資源等統籌全省審計工作的網絡溝通和指揮管理平臺,實現全省審計機關數據交換和信息資源共享,統籌開發利用審計成果,不斷提高審計工作整體效能。
五、抓監管,提高審計拒腐防變能力
堅持把廉政建設作為審計工作生命線,不斷加強自身懲防體系建設力度,切實提高審計拒腐防變能力。一是堅持不懈地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繼續堅持領導干部廉政“一崗雙責”制,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四級責任制”,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述職述廉制,定期對干部黨風廉政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建立個人廉政檔案。二是繼續嚴格執行審計紀律。堅持和完善以“八不準”為核心的審計紀律和審計機關“一把手”離任審計制度,實行審前承諾制、審后回訪制和廉政考核一票否決制等各項廉政制度。突出審計現場等關鍵環節、節假日等關鍵時段,采取現場抽查和審計回訪等方式,狠抓廉政規定和審計紀律的落實。三是穩步推行審計公開。圍繞審計監督權、財務管理權和選人用人權,探索對審計重點環節和全過程有效監督和制約的方式,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群眾謀利益。加大審計宣傳和公開力度,主動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審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強審計公信力。(劉明亮 張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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