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審計與稅務部門聯合開展全省稅務系統審計
近日,云南省審計廳與省地方稅務局采取“部門聯動、上下聯動、統一組織、分段實施”的方式,聯合開展對全省地方稅務部門2007至2008年度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這是今年財政審計推出的一項新舉措,此次審計結果將向社會公告。
審計分自查自糾、審計檢查、整改提高、審計結果公告四個階段。此次審計部門與稅務部門聯合開展的審計,具有以下五個方面的特點:一是根據地稅系統財務垂直管理的實際,充分調動審計、地稅兩個系統參與審計,形成全省“一盤棋”的工作格局。二是將監督與服務有機結合起來,正確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績效。三是將稅務部門行政管理成本作為審計重點,結合其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綜合評價其經濟、效益和效果情況,將財政財務收支與績效審計結合起來。四是促進被審計單位自查自糾、主動整改、自我完善,有效提高地稅系統自我約束能力,發揮審計的預防、揭露和抵御功能和作用,探索垂直管理部門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新路子。五是將審計結果向社會進行公告,把審計監督與輿論監督、社會監督有效結合起來,既強化了審計結果的運用,又能促進提高審計的質量和水平。
【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