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成都辦采取多項措施提高審計質量
審計署駐成都特派辦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采取多項措施,狠抓審計質量工作,成效顯著。
按照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狠抓審計質量。一是修改完善審計管理制度。該辦根據審計署“六號令”和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五年規劃要求,制定或修改完善了《審計現場管理暫行辦法》、《審計項目質量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十余項管理制度,對審計全過程提出了明確的質量要求,對各種質量問題規定了具體的責任追究辦法。二是加強審計項目質量檢查。該辦采取經常性審計現場檢查、年中階段性檢查、年度項目考核等方式,每年對全部審計項目進行質量檢查,檢查結果納入處室目標考核,通過獎懲機制提高審計人員質量意識。三是實名通報審計質量情況。該辦在審計業務復核檢查中,對發現的質量問題開具“不符合項”記錄單,并在全辦實名通報。上述措施取得了實效,審計質量明顯提高。2004-2007年,該辦兩個項目獲得審計署優秀審計項目,四個項目獲得審計署表彰項目。
試行審計項目“審理”制度。按照審計署五年規劃要求,該辦實行了審計項目“審理”制度。一是擴大了審查材料的范圍。除審查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和移送處理書、審計簡報和重要審計情況外,還審查審計實施方案、必要時抽查審計底稿、審計證據和審計日記。二是加強了對實質內容審查的力度。從原來的程序性復核到現在的實質性審理,不僅要審查審計結論,還要審查審計思路、證據支撐、原因分析和審計建議。三是注重審計全過程質量審查。該辦以審計實施方案為龍頭,審查現場審計是否圍繞方案開展、審計報告是否圍繞審計實施方案撰寫、實施方案中列出的問題是否件件有交代,在此基礎上提出審理意見。從試行結果來看,審理發現的實質性問題比以前更多,出具的審理意見比以前更有深度。(亓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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