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召開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座談會 要求抓好六方面工作
8月28日至29日,甘肅省審計廳召開了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座談會議。蘭州市等14個市(州)審計局、甘肅礦區審計局、廳機關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共60人參加了座談會。
會上,該廳黨組書記、廳長何振中代表廳黨組對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情況作了通報。通報充分肯定了2005年以來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并就如何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為甘肅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提出了具體要求。各市州作了交流發言,副廳長胡秀龍作了總結講話。
會議認為,近年來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在審計署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中辦、國辦兩個《暫行規定》和審計署“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工作原則,健全完善制度,創新審計方法,加強隊伍建設,較好地完成了各級黨委和政府委托的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取得了顯著成績,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自2005年至今年6月,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共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5472個,涉及5854人,其中黨政領導干部3403人,企事業領導1192人。干部管理部門參考審計結果,撤職降級98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3人,移送司法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9人。實踐證明,推行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拓寬了干部監督管理的渠道,維護了正常的財經秩序,保障了經濟的健康發展,同時強化了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加強了被審計單位的內部管理,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會議指出,目前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相比,還有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審計力量與審計任務不相適應的矛盾比較突出;“先離后審”的審計方式不能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對審計查出問題的責任追究力度還不夠;一些審計報告還缺乏高度和深度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認真研究并加以解決。
會議強調,新形勢下,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面臨的任務更加艱巨,在促進經濟發展、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干部管理、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作用將進一步凸現。如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斷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切實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建設性作用和“免疫”功能,必須按照溫家寶總理“依法、程序、質量、文明”的指示精神,著眼于揭露問題、規范管理、深化改革、促進發展,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思路,突出重點,穩步推進,著力抓好六個方面的工作。一要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二要創新思路,不斷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三要強化職責,進一步突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點;四要優化措施,努力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五要著眼長遠,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建設性作用;六要加強學習,著力打造高素質的審計干部隊伍。(杜明詩)
【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