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審計廳督查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對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近日,山東省審計廳為促進全省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的落實,廳領導帶隊組成督查組對9個市和15縣(市)進行了督導檢查,聽取了有關市縣審計局、民政局、慈善總會、紅十字會等單位工作匯報,檢查了部分單位賬本、憑證和單據,座談了解了進一步搞好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的意見和建議,并對今后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從督查情況看,全省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領導有力,實施有序,效果明顯。一是加強領導。各級審計機關把抗震救災款物審計作為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迅速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為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建立了上下聯系、密切協作、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提升了整體工作效能。二是精心實施。各級審計機關科學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提高方案的針對性和操作性;選調政治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審計骨干組成審計組,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提高審計監督能力;堅持監督關口前移,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有的審計機關安排審計人員遠赴災區進行現場跟蹤審計,提高監督的時效性;嚴格遵守審計署有關審計工作紀律和各項廉政規定,樹立良好審計形象。三是成效顯著。各市審計局及時出具跟蹤審計報告,上報審計結果,得到當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部分市審計局積極推行審計結果公告,向社會公開審計結果,收到良好社會反響;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加強管理、改進工作的建議,有關部門單位積極采納,提高了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規范化程度。
督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是:有的地方對資金物資募集情況沒有及時公開,引起群眾誤解和信訪投訴;個別社團組織和鄉鎮滯留捐贈資金;部分接受捐贈資金物資的單位使用非正式發票等。對此,省審計廳已責令有關單位認真整改,并向全省審計機關發出通報,要求進一步加強抗震救災款物審計監督,規范抗震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
根據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要求,山東省審計廳對進一步做好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提出了指導意見。一是把握階段性。根據抗震救災工作由救災階段轉入災后恢復重建階段的實際情況,順應形勢發展需要,逐步由關注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募集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過渡到關注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的規范性及使用的合規性、效益性。二是突出建設性。做到查處問題和制度建設的有機統一,深入研究分析問題產生原因,著力推進資金物資募集、管理、使用、監督和信息公開等關鍵環節的制度建設,促進資金物資合法募集、合理配置、規范管理和有效使用,保障捐贈人的知情權、監督權,保護好、引導好人民群眾的捐贈積極性。三是注重長期性。做好“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統籌安排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以災后重建規劃為基礎,以抗震救災資金物資使用計劃為依據,制定長期審計計劃,合理配置審計資源,科學確定審計重點,善始善終、扎扎實實地做好跟蹤審計工作。四是加強紀律性。嚴格執行審計署有關審計紀律和各項廉政規定,樹立良好審計形象,提高審計公信力;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各級審計機關要按照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要求,加強與有關部門單位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審計力度,真實、及時、全面反映審計發現的問題,高質量完成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工作任務。(陳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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