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突出救災資金審計重點 推進審計監督深化
日前,福建省審計廳下發了《2008年救災資金審計工作方案》,明確了全省救災資金的審計重點,由前段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的審計擴展到對口援建專項資金、“特殊黨費”以及抗冰雪救災資金審計。
具體內容為:一是汶川地震捐贈款物和對口援建專項資金審計。即福建省社會各界捐贈的抗震救災款物、對口援建的項目資金,以及各級政府投入的財政專項資金統籌、撥付、使用和效果。重點是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和承擔對口援建任務部門支持四川省彭州市20個鄉鎮災后恢復重建任務的援建項目資金,根據對口援建所承擔的任務,分階段持續進行審計;二是“特殊黨費”審計。即福建省全省廣大黨員交納的“特殊黨費”及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外人士等通過黨組織轉交的其他款項,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收繳、管理、撥付和使用情況等;三是抗冰雪救災資金審計。即2008年初以來各級政府(包括中央、省、市和縣)投入抗冰雪災害的救災資金及用于救災目的的社會捐贈資金。
根據《方案》,此次審計對象涉及各級政府財政、民政、水利、發改委、農業、林業、交通、教育等部門,以及相關社會團體組織和機構(包括基金會)、救災資金使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和災民戶。審計對象由各級民政、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接受賑災捐助部門向投入援建資金的各級政府和部門以及救災資金使用的具體單位和個人延伸。
《方案》確定的審計重點內容也進一步深化,由實施捐贈接收、現金管理、款物發送等環節的跟蹤審計,重點檢查有否存在滯留、挪用及提取管理費以及是否存在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損失浪費等問題,向常規的分階段持續進行的審計過渡。重點圍繞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與有關管理運作情況;對口援建資金籌集規模情況,籌集渠道是否合規合法,檢查對口支援資金的安排和來源結構情況,過渡安置房建設等對口援助項目運作中存在的問題等;繼續跟蹤檢查社會捐贈款物的接收、劃轉、使用和管理等情況。同時,還要求關注有關應急救助機制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開展調研和總結,并就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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