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審計廳建立審計咨詢專家制度
實施審計機關的外聘專家制度,充分整合外部專業力量參與審計工作,對于提高審計工作開放度,促進提高審計質量,保障審計監督有效性,實現審計工作科學發展,有著重要的建設性作用。為此,云南省審計廳于近日制定出臺了《云南省審計廳審計咨詢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建立審計咨詢專家制度。
審計咨詢專家庫擬聘請的專家須具有相關專業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相關專業資格,并在相應崗位或行業連續工作5年以上,精通專業業務,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年齡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的專家、學者和專業人員組成。專家選拔工作,采取省審計廳各業務處室推薦、有關單位或部門推薦和本人自薦等多個渠道公開征選。省審計廳對候選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基本情況及專業技術能力證明、單位或部門推薦意見等材料進行審核后,提出建議名單,研究審定后登記入庫,頒發聘用證書,每屆聘用期為3年。
根據審計工作需要,專家可以參與審計項目的實施、參加有關業務會議并常年接受審計部門的業務咨詢;專家應按時完成交辦事項,并對所參與的審計項目、業務會議或被咨詢事項提供專業指導;對相關審計事項作出專業判斷,獨立發表評價和意見,并取得相應的勞務報酬;專家應保證評價結論的科學性、客觀性、公正性,自覺遵守審計工作保密紀律、審計“八不準”紀律及職業道德規范,自覺接受省審計廳的監督管理。
目前,審計咨詢專家庫已進入組建階段,專家推薦工作已陸續展開,計劃在年內組建完畢并投入實踐。(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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