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與審計廳召開了預防職務犯罪聯席會議,相互交流了近期檢察機關與審計廳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情況通報、信息交流、工作協調配合等情況。研究部署了審計廳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警示教育、創建“無職務犯罪單位”活動等工作。檢察院黨組成員、自治區紀委駐檢察院紀檢組組長、自治區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旭江,審計廳副廳長、廳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副組長呂靖原,廳黨組成員、自治區紀委駐審計廳紀檢組組長、廳機關黨委書記、廳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副組長王玉璋出席會議,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和自治區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人員,審計廳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成員及廳法制處等30多名同志參加會議。
廳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辦公室首先向與會人員介紹了審計廳開展創建“無職務犯罪單位”活動實施方案和活動開展情況。呂靖原副廳長對做好審計行業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進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審計廳黨組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和中心組學習內容,并納入年度工作目標,力爭在2008年建成“無職務犯罪單位”。二是積極組織集體學習,全面完成“五個一”教育。廳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廳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集中教育,聘請專家講授預防職務犯罪知識。七一前夕,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到自治區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年內,組織觀看一部預防職務犯罪、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片;每人閱讀一本預防職務犯罪、廉潔自律的書籍,寫一篇心得體會,達到聞者足戒,警鐘長鳴。三是利用網絡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宣傳教育和法律咨詢工作。四是搞好處室和黨支部的學習教育工作。處室和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黨風廉政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納入支部中心工作,同審計任務一起安排、部署。五是建立審計系統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的工作機制,形成預防職務犯罪的網絡和合力。對關鍵崗位、環節、部位,實施重點監督,建立監督檔案,充分發揮《審計人員執行審計紀律監督卡》、《審計組紀律作風情況匯報》、述職述廉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建立廉政責任一票否決制、環節干部任前公示制和廉政談話制。六是逐步建立相對完善的預防職務犯罪制度措施和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強審計紀律和廉政規定,依法審計、文明審計。落實廳黨組提出的保持“六個健康”、黨員干部爭創“五個模范”具體措施。
王玉璋組長結合紀檢監察工作和審計行業的特點,對審計機關干部做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提出了“紀律嚴格、行為自覺、教育經常、制度規范、監督經常、生活清苦”的要求,從反腐倡廉、勤政為民、服務大局等方面,進一步闡述了審計行業做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重要意義。
旭江組長代表自治區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審計廳近年來在審計系統預防職務犯罪方面所做的工作和今年開展創建“無職務犯罪單位”活動給予充分的肯定,并就下一步在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加強協調配合,提出了具體要求。
會上,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與審計廳法制處就進一步做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配合、溝通、開展警示教育和創建活動的具體工作進行了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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