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要求從三個環節研究和改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月7日,寧夏自治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召開會議, 傳達學習《中央五部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2008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通報2007年全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和2008年《自治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意見》,介紹討論今年自治區部署黨(工)委書記經濟責任審計情況、深化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措施和辦法等。自治區紀檢委、組織部、巡視組,監察廳、人事廳、審計廳、國資委有關部門負責人和聯絡員參加了會議。
與會同志表示,2007年,全區各級審計機關共審計黨政領導干部377人,企業領導人員9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6人,移送司法機關35人,移送主管部門對5名違紀違規行為人作出了處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果,工作不斷深入發展,這是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的結果,是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共同努力、通力配合的結果。會議高度評價了自治區審計干部在經濟責任監督工作中的辛勤工作和加強改進經濟責任審計業務的舉措。并認為,自治區黨委巡視組加入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強化了寧夏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協調監督機制。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緊密配合,加強協作,及時溝通干部管理、監督、巡視和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信息,實現資源共享,形成監督合力,加大監督力度,提高監督效果。
會議強調,各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及其成員單位,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要著重研究和改進三個環節的工作:
一是委托環節。有關部門要把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干部管理監督的一項經常性制度,強化對經濟責任審計的支持和配合力度,各市縣要科學合理、協商安排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尤其是要根據審計機關的實際能力確定審計委托對象和數量;要增強計劃意識,突出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對象,必須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從明年開始,各地任中審計比例必須達到三分之二,避免突擊委托和“全面開花”的現象。
二是實施環節。各級審計機關要建立審計目標以組織部門干部監督需求為導向、審計管理以質量為導向、審計指導以專業特點為導向、審計操作績效評價為導向、審計考核以成果為導向的內部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能,提高工作質量。
三是審計結果利用環節。各成員單位繼續堅持當前我區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利用方面好的作法的同時,要拓寬思路,逐步形成對履行經濟責任好的領導干部進行褒揚、比較差和差的予以誡勉、負有經濟責任的嚴肅追究的制度。
會議強調,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成果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要進干部管理檔案、廉政監督檔案,要進黨政領導干部和企業領導人員考察和干部巡視工作程序。各有關部門開展領導干部推薦、考察、巡視、年度考核和經濟責任審計等有關工作,事前要溝通信息、事中要利用信息、事后要反饋信息,提高干部管理監督的整體效果,逐步形成良好的信息交流和成果共享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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