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自治區審計廳扎實推進機關黨風廉政建設
最近,寧夏回族自治區審計廳制定了《2008年審計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提出了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思路,明確了六項任務,扎實推進審計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意見》提出,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思路是:以“審計效能建設年”活動為契機,把加強黨的紀律教育、制度建設、效能監察和紀檢監察自身能力建設等作為今年審計機關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進一步營造“不想腐敗、不能腐敗、不敢腐敗”的廉政環境和“風清氣正,和諧共進”的良好氛圍,為審計工作的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障。
《意見》明確了六大黨風廉政建設任務:
(一)堅持思想道德教育,增強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意識。以增強誠信意識為重點,加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特別是審計職業道德建設,樹立忠于職守、依法審計、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廉潔自律、開拓進取的作風,保證審計干部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加強黨的紀律教育,增強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意識。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自覺遵守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二次全會講話中提出的“六個決不允許”,始終保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做到令行禁止。重視時事政治教育,提高黨員干部的政治敏銳性。
(二)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整理修訂相關制度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辦法,并嚴格執行;著力抓好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重大事項、民主評議、誡勉談話等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規違紀問題,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的發生。
(三)規范審計權力,確保審計執法公正。認真貫徹落實審計準則,嚴格依法實施審計和處理處罰,加強對審計項目實施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加強審計質量和審計執法檢查,建立和完善審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追究因不廉潔審計造成的審計質量風險責任。
(四)加強效能監察,提高反腐倡廉執行力。進一步完善并嚴格執行審計外勤經費管理辦法,落實審計進點公告、審計組執行廉政紀律情況報告、兼職廉政監察員、反饋意見書、廉政責任追究等管理監督制度。并對《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及項目進度控制辦法》、《審計結果落實暫行辦法》、《審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對審計現場廉政跟蹤監督檢查和回訪監督檢查項目達到全部審計項目的80%,對審計組執行審計紀律報告單的回收率達到100%。對有關審計紀律執行情況,進行定期通報,并嚴肅處理不履行責任事件,追究失職責任。同時,不定期抽查審計現場和廳機關工作紀律,發現上班期間上網聊天、玩游戲、電話聊天、遲到早退、擅離崗位等現象,及時糾正和處理,并與目標責任考核及獎懲掛鉤。
(五)加強能力建設,發揮監督體系整體效能。充分發揮審計現場廉政監察員、特約審計員的監督作用,提高現有監督網絡的系統效能。組織一次審計機關紀檢監察專兼職人員的學習培訓,提高紀檢監察專兼職人員的責任意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樹立良好審計形象。根據2007年度政風行風評議結果,對各市、縣(區)審計局針對評議中存在的問題的糾正和改進情況進行巡查,并對2008年的政風行風評議工作進行部署和指導,建立糾風工作長效機制。
《意見》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強化對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審計機關領導要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把本部門、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滲透融入到審計業務工作、黨務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各項工作當中。要進一步創新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形式,發揮好教育和監督保證作用,提高教育監督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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