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長呂祖善強調: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加快審計創新轉型
在最近召開的浙江省審計工作會議上,省委副書記、省長呂祖善充分肯定了全省審計工作取得的成績,并強調,審計工作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加快審計創新轉型。
呂祖善指出, 近幾年,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加快審計創新步伐,積極推進審計轉型,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特別是近年來全省審計機關在審計理念、審計內容、審計方法、審計管理上全面進行創新,并在實踐中不斷總結,不斷提高審計機關依法審計、服務大局的能力,積極服務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一是審計范圍不斷延伸,逐步擴大到對全部政府性資金的審計。二是審計深度不斷提高,通過開展績效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突出了對資金使用方向和使用績效的審計。三是審計成果不斷擴大,進一步加強審計成果的利用工作,不僅揭露了問題,處理了問題,而且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上剖析成因,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為政府決策起到了參謀助手作用。四是自身建設不斷加強,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成效明顯,在審計任務重、審計力量相對不足的情況下,能夠比較出色地完成任務,省委、省政府對審計工作是滿意的。
呂祖善強調,審計工作關系到維護財經秩序,關系到推進政府部門依法行政,關系到加強廉政建設,關系到促進科學發展、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這些也就是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因此,全省審計機關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這個根本宗旨,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把握大局,推動創新,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的職責,進一步推進審計事業的科學發展,為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的總戰略服務,為加快建設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會提供審計支持。
一是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新形勢下,審計工作必須緊緊圍繞大局、服務大局,使審計工作與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機結合。當前,要深入理解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充分認識到自身在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和諧中的職責和責任,切實把加強審計監督與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措施結合起來,把做好審計各項工作與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的目標任務結合起來,把服務大局的思路、目標、重點以及加快審計轉型的內涵、要求、措施與落實“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結合起來,通過加快審計創新轉型來進一步提高服務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促進“轉變、創新、統籌”,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的發展;又要在服務大局中提高審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實現審計工作自身的科學發展。
二是要著力創新,加快轉型。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要不斷探索審計工作的發展規律,不斷創新審計工作的方式方法,推動審計工作創新轉型。
第一,要創新審計理念。樹立科學的審計理念,強化科學發展意識,強化服務意識,正確處理監督與服務的關系,自覺地將審計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之中,把審計工作的著力點放到為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優質服務上來。進一步拓展審計內涵,擴大審計范圍。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加快推進“收入一個籠子、預算一個盤子、支出一個口子”改革的要求,在監督財政預算內資金的基礎上,把審計的視野進一步擴大到全部政府性資金的審計。審計中要強化績效意識。在加強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的同時,把審計的重點放在資金的使用方向和績效上。
第二,要創新審計制度。審計的最終目的是要從制度和體制上解決問題。衡量審計服務大局的成效,關鍵是要看審計成果運用得怎么樣,看審計是否把推進制度建設、從源頭上規范經濟社會行為作為自身工作的重心,在宏觀層面、在更高層次上發揮職能作用。當前一些問題之所以產生,之所以屢犯,往往是因為體制機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創新審計制度,要完善整改制度,對審計工作揭露出來的問題,要著重從體制、政策和管理層面剖析原因,進一步推動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完善制度、規范管理、加強整改,從根本上杜絕屢查屢犯的怪圈。今年,審計工作要抓住一些重點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一些更深入的調查研究,集中力量研究一些重點問題,深入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創新審計手段。推廣先進的審計技術方法,加快審計工作現代化建設,是審計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推進審計技術創新,要積極運用先進的組織管理方法和手段,促進審計工作由傳統審計向現代審計轉型。尤其要大力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議,全面推進“金審工程”,加快傳統審計與計算機審計融合,更好地發揮審計信息化的整體效能。同時,要適應現代審計對審計管理的要求,大膽創新審計管理模式,進一步改進審計計劃編制,健全完善重點審計項目前期評估論證機制,強化審計質量控制,更好地應用成果。
三是要抓住關鍵,突出重點。審計工作要在面向全部政府性資金的同時,要抓住重要領域、重點資金和重大項目進行審計;要對已發現的共性問題、典型問題進行持續監督,關注問題的發展,抓住關鍵和要害,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落實長效機制;要對一些新領域、新問題進行實時監督,特別要關注那些帶有傾向性的問題,防止出現監督“盲區”。當前,要重點抓住三個方面:
第一,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把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完善權力制衡機制的重要舉措和必須的制度約束環節,這既是對過去經濟責任審計取得成績和所發揮作用的充分肯定,更是對今后的經濟責任審計提出明確要求,寄予殷切期望。加強政府自身建設,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科學民主決策的能力,提高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都需要審計部門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
第二,進一步加強民生問題審計。要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繼續加大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真正做到依靠人民,發展為了人民、發展惠及人民。審計部門要始終把高度關注民生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著手,加大在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城鄉住房、生態環境、扶貧開發、科教文化、權益保障、社會穩定等領域的工作力度,加強對關系經濟社會發展、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專項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確保各項資金合理、有效使用,著力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三,進一步加強資金績效審計。隨著國家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今后用于社會事業發展、社會公共服務方面的專項資金會越來越多。審計機關有責任加強對這些資金的監督,特別是要關注這些資金的使用績效,減少公共資金的損失浪費和節省資源,確保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也就是說,審計要對政府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從宏觀上把績效審計和專項資金的使用結構、使用方向結合起來,通過審計,按照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的要求,分析哪些專項資金是政府性資金支出中要重點加強的,哪些是需要逐步削減的,該強化的要強化,該控制的要控制,該整合的要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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