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結果表明:中央贈送新疆電教設備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良好 社會效益顯著
近日,新疆自治區審計廳對中央代表團在自治區成立50周年大慶期間贈送給新疆的1.01億元電教設備項目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項目專項資金的使用除存在部分會計核算不夠規范等問題外,資金整體使用情況良好。
該項目通過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面向全國公開招標,選用名優產品,節約資金2,500萬元,使電教設備由原計劃的289套增至377套,為該區377所學校提供了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視聽教室和衛星接收教室。項目實施高效、優質、廉潔,資金使用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審計期間,新疆審計廳還對部分項目學校使用設備情況進行了抽查,被抽查的學校普遍反映:各項設備運行良好,使用效率高,配置完美,施工質量過硬,服務培訓到位,大大激發了學生“想學、要學”信息技術的熱情,改善了學校信息化教學條件,促進了教育水平的提高,同時,也切實感受到黨中央對邊疆人民的關懷和溫暖。
審計認為,該項目順利實施,取得良好社會效益,主要得益于:一是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自治區專門成立項目領導小組,由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符強同志任組長,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白志杰同志任副組長兼項目辦主任,親自抓項目的組織實施,保證了項目實施的高效。二是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項目實施中充分發揮財政、監察、審計等各監督部門的作用。三是很好地執行了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的有關規定。四是周密安排,嚴格把關,驗收達標,確保了項目的優質。為此,審計廳建議,今后自治區對其他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也可以采用類似方式進行操作,以保證專項資金使用的公開、透明,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和項目的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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