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遼寧省審計廳作為該省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十七大報告提出的“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的要求,積極履行監督職責,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認真履行審計職能,指導、監督審計對象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一是增強大要案意識,在各項審計工作和審計實施的各個環節,都注意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遼寧省審計廳一旦發現涉嫌職務犯罪線索,及時移交司法、紀檢監察部門查處。2007年至11月末,全省共審計查出違規金額34.71億元,損失浪費金額5.04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部門及其他部門移交經濟案件線索31件。其中,該廳在對省藥監局原局長張樹森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線索,及時移交司法部門查處,張樹森和藥監局原助理巡視員梅永成分別以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
二是針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財務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提出審計意見,督促整改,防止職務犯罪的發生。 2007年,該廳深化了對財政部門組織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省本級重點細化了對支出結構、預算增量與實際超收財力分配、調整(追加)預算支出的審計分析,突出了對國庫集中支付和財政專戶運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安全性以及預算資金撥付進度和專戶資金支出的審計分析,加強了對預算和軟貸款安排的扶持中小企業擔保資金管理使用及其效果的審計分析。經過審計,揭示了預算管理規范性、國庫(專戶)資金運行效率效益、省政府主要經濟政策落實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建議。省財政廳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與省人大財經委共同召開了全省陽光財政建設工作會議,印發了《關于全省推進“陽光財政”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了建立和完善財政信息公開制度、財政監督制約制度、財政績效考評制度三方面舉措,推進了法制財政建設。
在省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中,該廳還重點關注了財政資金再分配、專項經費(資金)使用和管理以及財經法規執行情況,加大了對二、三級預算單位的審計力度。揭示的主要問題包括:設置賬外賬、“小金庫”,違規決策造成經濟損失,應繳未繳財政收入,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等。同時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提出了審計建議。省直各部門根據審計意見和建議,積極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了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預防和杜絕屢查屢犯的問題。
在對2005年至2006年度科技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重點檢查了是否存在擠占挪用,是否存在虛假立項套取資金,有無違規運作行為,以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特別是延伸檢查了128個單位項目管理情況,分別從項目立項和項目執行環節揭示了影響項目資金使用效益及風險投資收益的問題,提出了建立面向結果的追蹤問效機制,積極開展對科技支出的績效評價等四個方面的建議。審計結果受到高度重視,時任省長張文岳做了重要批示,省直有關部門分別依據審計查出的問題及有關建議制定了整改措施,完善了管理機制。
在注重查處違法違規問題的同時,該廳注重制度建設,從制度、政策、法規層面提出政策建議,以加強對被建議單位整改工作的督促與指導。目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已全部結束,省直各部門認真采納審計意見和建議,建立健全了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為預防職務犯罪奠定了制度基礎。
三是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對貪污腐敗、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行為的預防預警特殊作用。至11月末,全省審計機關共對1091名黨政領導干部和50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金額8.99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8.77億元,損失浪費金額2.65億元。該廳在對兩個省轄市原市長經濟責任審計中,重點揭示了兩市有關部門財政管理、國土資金管理以及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等方面的問題;在對省直某局原局長的經濟責任審計中,揭示了局機關體外循環1.57億元財政及政策性資金,造成財務收支不實,原局長未經集體決策,擅自對外投資1500萬元,以及財務管理、糧食管理和下屬企業存在的問題;在對省屬某高校原校長的經濟責任審計中,揭示了該校違規轉讓土地、投資項目缺乏科學論證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以及財務管理、基本建設、校辦產業、橫向科研經費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2006年對11名省管市廳級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匯總上報后,省政府領導對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高度重視,時任省長張文岳批示:“必須嚴肅紀律,請逐條向審計對象反饋,限期整改,寫出書面報告”。
積極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切實做好審計機關自身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年初以來,遼寧省審計廳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所倡導的“八個方面良好風氣”和中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積極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加強機關廉政建設。同時,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執行審計“八不準”紀律和各項廉政規定。通過“民心網”公布了政務公開的內容、范圍和形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2007年上半年,該廳按照審計署的統一部署,對全省審計機關開展了財務大檢查工作。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在認真自查的基礎上,實行了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審計式檢查,該廳派出12個檢查組對全省14個市審計局和廳所屬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和財務管理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和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各單位及時健全和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促進了各級審計機關嚴格管理,有效地確保了全省審計系統做好自身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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