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都市審計決定落實率連續三年達到100%(07-7-18)
近年來,湖北省宜都市審計局針對審計決定執行難的問題,結合本地實際,采取過硬措施,狠抓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連續三年審計決定落實率達到100%。
一是爭取領導支持,保證決定落實。近三年來,該局嚴格按照《審計法》,抓住對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具有較大影響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審深審透。同時,在加強政府宏觀管理、完善政策法規、提高經濟運行質量等方面提出建議和意見近30條,既當經濟監督的“衛士”,又當服務經濟建設的“謀士”。 70%的審計報告得到了市主要領導的批示,對審計部門提出的合理建議或意見,能及時批轉執行。市委、人大、政府、政協班子領導對審計工作高度重視和支持,保證了審計決定的落實。
二是堅持依法審計,強化決定落實。該局始終堅持依法審計、實事求是,在審計證據上注重充分性、相關性和真實性;在違紀違規問題的定性上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在審計評價上公正、客觀;在處理處罰上堅持依法與求實處理相結合,強化了審計決定落實。同時,注重審幫結合,監督服務并舉。該局不僅滿足于查處違紀違規問題,而是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既堅持依法審計,又幫助被審計單位找準問題、分析原因,從制度上、機制上提出改進建議,把審計處理處罰與促進單位完善制度結合起來,努力做到依法審計,和諧審計,文明審計,改善了審計執法環境。
三是開展政策宣傳,促進決定落實。在審計實踐中,該局認識到,個別單位領導和財會人員政策水平不高,財經法紀觀念淡薄是審計決定執行難的重要原因。為此,該局以審計項目為平臺,將財政法律法規的宣傳貫穿到審計的全過程,向被審計單位領導和財會人員講深講透法律法規,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促使被審計單位自覺依照法律法規落實審計決定。
四是實施社會監督,保障決定落實。項目審計結束后,該局適時通報審計結果,促使審計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形成合力,督促被審計單位全面落實審計決定。針對個別單位拖延或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問題,該局按照《審計法》的規定,將重大投資項目、重點資金使用情況以及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疑點問題的審計結果,通過審計公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借助社會輿論實施監督,增強審計執法的威懾力,保障了審計決定的落實。(楊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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