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縣設立審計局派駐政府投資建設工程審核監督組(07-8-10)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性投資的建設管理,提高投資績效,加強政府投資重點單位的跟蹤審計監督,最近,浙江省紹興縣根據縣委常委會議紀要和縣委辦《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的意見》的文件精神,設立了審計局派駐政府投資建設工程審核監督組。
政府投資建設工程審核監督組屬縣審計局派駐機構,由縣審計局抽調人員,組織力量,受縣審計局直接領導。首批派駐單位為中國輕紡城建設管理委員會、紹興縣建設管理中心兩個單位,每個審核監督組一般為二人。其工作職責是: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和合同審核監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材料、設備招標投標審核監督,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工程變更審核監督。
監督內容主要是招標投標監督和工程變更監督。招標投標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文件的合法、規范、完整性;工程施工(采購)合同的規范、完整及與招標口徑的一致性。工程變更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設計變更;涉及工程費用增減的施工組織設計變更;變換材料與設備;無價材料價格及暫定價的簽證;工程量和費用的增減;工程質量標準的變更及其他實質性變更。
在責任界定上,建設業主、施工、監理、設計等單位應本著科學求實的原則,客觀公正地簽具工程簽證單。如發現嚴重失實、弄虛作假和有意回避監督,審計局可依據國家有關法規,提請主管部門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理處罰,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行政處分、吊銷資格證書等審計處理建議。監督組人員濫用職權、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應當給予行政、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糾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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