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辦采取四項措施落實審計實務導師制(07-9-5)
近日,審計署駐濟南特派辦經過全方位準備,15對指導老師同指導對象,在全辦大會上舉行了隆重的簽字儀式,標志著審計實務導師制開始實施。
為把審計實務導師制落到實處,該辦采取四項措施,一是黨組高度重視,認真研制實施細則。該辦經過半年的調查研究,在此基礎上,新一屆領導班子為教育大家提高思想認識,深刻理解實行這項制度的重大意義,增強做好工作的決心和信心,再次充分征求全辦同志的意見,又經半年時間的醞釀,出臺了《審計署濟南特派辦審計實務導師制實施細則》。二是落實責任,規范指導老師和指導對象行為。該辦先后明確了聘任審計實務導師的資格、審計實務導師指導內容和目標、審計實務指導對象分年度考核項目和方式、指標量化標準等,將審計導師責任落到實處。三是跟蹤考核,力求效果。該辦確定每年末都要對指導情況進行考核。指導周期為三年,指導期滿由辦人事教育處對指導對象進行全面考核,考核意見由辦領導班子審批后報審計署人事教育司,爭取署人教司對指導對象進行全面考核,作出鑒定。不合格者,延期指導一年。四是建立獎罰制度。對指導工作認真負責,做出突出成績的實務導師,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表彰獎勵。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指導老師和指導對象年度公務員考核的重要依據。
據了解,實行審計實務導師制,能夠充分發揮審計業務骨干對新錄用公務員的傳、幫、帶作用,提高青年審計干部的審計實務能力,扎實做好新錄用公務員的實務指導與培養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保證新錄用人員盡快適應新的工作崗位的有效途徑。該辦緊緊圍繞《審計署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機關人才工作的指導意見》,自去年以來著手準備工作,確保審計實務導師制落實到位。 (鄒金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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