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射陽縣審計局文明創建結碩果(07-9-14)
近年來,江蘇省射陽縣審計局堅持一手抓文明創建、一手抓審計監督,以文明創建為載體促進審計質量和效率的提高,從而充分發揮了審計在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穩定協調發展中的職能作用,較好地實現了精神文明和審計實績雙豐收。
該局通過強化精神文明建設,以文明創建活動為載體,全面提升審計隊伍的綜合素質,取得了明顯成效。連續4年被市文明委命名為“市級文明單位”,今年已申報省級文明單位;機關形象全面提升,局內熱點科室在全縣評議的位次逐年提高,2006年局機關的4個熱點科室在全縣組織的社會評議中均進入了前10名,其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位列全縣所有參評科室之首,被縣委、縣政府表彰為“十佳服務科室”;黨支部建設有聲有色,連續三年被機關黨委評為“五好”基層黨組織;僅2006年度,該局被省市縣表彰的獎項就有十一項,獲市委市政府表彰“二五依法治市”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先進單位,三年來,全局有6人在職學習取得了本科學歷,有9人取得專業中級職稱,有7人取得專業高級職稱,有36人次受到省、市、縣的表彰。
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堅持兩個文明一起抓。該局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針,不斷加強審計機關自身建設,切實做到兩個文明一起抓,思想上高度重視,工作上擺上位置,將精神文明建設納入全局工作目標和長遠的發展規劃,保證領導班子每年集體會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5次以上,做到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有計劃、有制度、有檢查、有考核、有經費保障,在每年的工作目標考核中不斷加大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考核力度,努力發揮文明創建的載體作用,內抓素質,外塑形象,全力打造文明審計隊伍。
加強思想職業道德建設,塑造良好精神風貌。思想道德建設是文明創建的基礎,該局堅持不懈地開展各種思想教育活動,廣泛開展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活動。采取各種學習形式和舉辦活動,針對審計機關的工作特點,制訂了月末一個周的周五、周六集中學習制度,經常對廣大干部職工進行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教育。著力培養建立“三為三敢三不三增”的精神,做到審計為全縣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服務,為維護財經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反腐倡廉服務,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和廣大人民群眾利益服務。打造三敢三不精神:敢于創新,不因循守就;敢于動真碰硬,不做老好人;敢于爭先,不碌碌無為。樹立三增意識:增強職業道德和責任風險意識、增強愛崗敬業和無私奉獻意識、增強廉潔審計和團結進取意識。廣泛開展“我是甘于奉獻的審計人”和 “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等主題教育活動,通過這些主題教育活動,來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努力使審計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榮辱觀,通過鍛造文明的隊伍來塑造審計機關的良好形象。
加強文明創建機制建設,形成保障體系。該局緊緊圍繞創建文明單位的目標,根據創建工作的總體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工作,建立完善了創建機制,形成了一套保障體系,保證創建工作有條不紊、扎實有序地向前推進。一是建立領導決策機制。在創建工作上做到審計事業發展與精神文明建設“兩個目標一起訂,兩個任務一起下,兩個考核一起抓,兩個成果一起要。主要建立“三有”機制:即保證創建工作有人抓、有規劃、有專項經費。二是完善工作機制。層層落實文明創建工作責任制,實行一把手親自抓,分管局長具體抓,全局上下聯動的機制,并將創建結果納入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進行考核。三是強化監督機制。通過“審計回訪”制度進行明查暗訪,了解社會對審計局開展文明服務的意見,及時掌握創建工作的薄弱環節。四是發揮載體作用。圍繞創建必成目標,立足基礎工作,保證“創建”活動的形式多樣。先后開展了“文明創建手拉手、縣鄉聯動心連心”、“三服務、雙承諾”、 “執政為民,誠信審計年”、“先進黨支部”爭創等活動。兩年來,先后發動機關干部60多人次,捐集和籌措資金20000多元,幫助清理河溝3條,領導班子成員與6戶貧困戶進行“結對聯誼”,發展特種蔬菜項目3個,局機關干部扶持貧困生10名,捐贈衣物120多件,使文明創建內容豐富多彩。
加強文明創建基礎工作建設,確立主攻方向。結合工作實際,該局確立了文明單位創建的指導思想和創建目標,努力提高全局整體工作水平,達到社會信譽好、群眾滿意度高的創建目的。一是提升標準,塑造品牌。在全機關營造了“奮發向上、文明高效、爭創一流”的良好氛圍,使機關干部確立了“人人都是投資環境、個個爭當文明公仆、時時保持良好形象、處處體現群眾觀點、事事講求優質高效”的觀念,以群眾滿意、基層滿意、領導滿意為重點,全面履行服務承諾,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講,事難辦”的現象在審計機關出現,積極爭創勤政為民、廉潔奉公、辦事快捷、文明審計的良好形象。二是把握關鍵,整治人文環境。始終保持著辦公場所的干凈、整潔與亮麗,每天上班前10分鐘打掃衛生、每周末下班前半小時整治環境,已成為每個工作人員的自覺行動。三是建立制度,促進規范。在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中,制訂了種種服務規范,從儀表儀容、服務用語等方面進行了統一規范,一如既往地保持著文明規范的工作狀態。(杜龍華 耿余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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