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行為 控制風險 蘭州辦出臺《計算機審計規范》(07-9-25)
為進一步加強計算機審計工作規范化建設,提高計算機審計工作效率、效果和質量,規范計算機審計行為,控制計算機審計風險,審計署駐蘭州特派辦結合自身發展實際,制定出臺了由總則、基本原則、過程、技術與方法、管理與控制和附則六部分組成的《計算機審計規范》(試行)。
《規范》在基本原則部分,根據自身的計算機審計發展情況,提出了計算機審計要服務于整體、堅持科學嚴謹的態度、注重計算機審計風險和在應用成熟技術基礎上創新的四項原則;在過程部分,按照生命周期將計算機審計過程分為基本情況調查、資料收集、資料整理、審計分析和落實五個階段,描述了每個階段應該開展的主要工作;在技術與方法部分,對常用的技術、方法進行了描述,并提出在開展審計項目時,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適用的技術與方法的技術選擇思路;在管理與控制部分,結合計算機風險控制,根據數據采集、處理、管理和分析等過程的風險點確定了風險控制的約束性條款。
根據計算機審計環境多變、各項目間差異較大的特點,該辦改變以往強制推行的做法,將《規范》確定為指導性質,對全辦計算機審計進行引導與規范。隨著《規范》的出臺實施,蘭州辦的計算機審計將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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