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紹興市突出“四新”做深鄉鎮經濟責任審計文章(07-10-17)
近年來,浙江省紹興市審計系統遵循“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針,鄉鎮長經濟責任審計著力在“規范、創新、深化”上下功夫,取得了較好成效。據統計,2005年以來,全市共審計鄉鎮90個,涉及鄉鎮領導干部153人,其中鄉鎮書記66人,鄉鎮長87人。查出違紀違規金額 3843.68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 41808.61萬元。通過審計,進一步規范了鄉鎮財政管理,提高了鄉鎮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能力,促進了鄉鎮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拓新模式,分類審計
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工作量大,要做到全面覆蓋比較困難。因此,在審計項目安排上,該市實行了總量控制、分類審計,并在實踐中形成了“四種模式”:一是“捆綁式”。這種模式占68%左右,主要有書記離任、鄉鎮長離任,書記任中、鄉鎮長任中,書記離任、鄉鎮長任中,書記任中、鄉鎮長離任等四種形態的審計;二是“交接式”。這種模式占10%左右,對一些以財政撥款為主、預算外資金較小的鄉鎮直接采用離任交接替代經濟責任審計。如紹興縣主動做好離任交接中資金底、資產底、政策底、記錄底的審查鑒定工作;三是“抽審式”。這種模式占15%左右,上年已經任期審計的鄉鎮,對書記或鄉鎮長的離任,根據需要對其離任者進行必要的抽審;四是“免審式”。這種模式占7%左右,上年已審計的,當年離任一般不再重復審計。同時,注重對歷年審計資料的積累和分析,有效地解決了鄉鎮任期較短、換屆頻繁所產生的離任必審,審計項目委托過多,影響審計質量等問題。
綜合運用上述“四種模式”,紹興各縣(市、區)審計局每年對鄉鎮財政實施年度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從鄉鎮可用財力狀況、財政支出結構、賬內外政府負債情況、資產購建處置情況、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管理情況等十大方面對鄉鎮財政運行情況作全面調查,通過對這些基本數據和情況的匯總和梳理分析,將一些共性、普遍性的問題揭示出來,并從宏觀層面深入地分析問題根源,從而將分散在各鄉鎮個別的、孤立的問題上升到面上問題,有效提高了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針對性。
二、革新理念,深化內涵
鄉鎮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服務于新農村建設,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紹興各縣(市、區)審計局在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對審計內容、評價辦法作了大膽探索,跳出傳統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模式,牢固樹立“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新理念,切實深化鄉鎮經濟責任審計內涵:一是全面準確界定全部政府性資金收支規模,做到不重不漏,客觀地反映被審計單位全部政府性資金的收支全貌;二是根據資金性質對全部政府性資金進行合理分類,強調前后年度分類口徑的一致性、可比性,在收入項目上重點關注土地等資源類收入,在支出上重點關注農業、教育和基礎設施投入;三是根據“五保一掛”的鄉鎮財政體制,加強了對鄉鎮負債的審計,尤其是領導干部任期內新增負債和消化債務情況,促進鄉鎮財政收支平衡;四是通過對鄉鎮領導干部任期內全部政府性資金的收支結構分析,全面反映領導干部任期內組織財政收入的合法性,支出安排的合理性。同時,重點突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籌集管理情況、農村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情況、農村社會保障政策的落實情況、涉及農村農民的重大經濟決策情況及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等五個方面,以資金走向為線索,以財政收支和經濟運行情況為基礎,以領導干部在新農村建設中的職責為依據,重點進行評價與監督。
審計評價上,堅持從職責角度準確界定書記、鄉鎮長的經濟責任。鄉鎮黨委書記的評價重點圍繞三個方面進行:一是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評價;二是對重大經濟決策及其效果的評價;三是對廉政建設情況的評價。鄉鎮長的評價重點突出四個方面:一是對財政預算執行的評價;二是對鎮政府本級行政經費收支的評價;三是對內部控制制度和經濟決策執行情況的評價;四是對廉政建設情況的評價。
三、創新手段,提升層次
突出強調計算機在審計工作中的應用,把開展計算機審計作為提升鄉鎮經濟責任審計層次的主要手段。如嵊州市審計局積極開展鄉鎮財政審計的計算機軟件開發,在審前調查階段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軟件,完成一些常規數據資料的收集,并對數據進行縱向、橫向比較,分析有關資金運行軌跡,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在項目的現場實施過程中,通過現場審計實施系統的使用,為賬目查閱、憑證瀏覽、收支分析等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特別是在全部政府性資金收支規模的界定和結構分析過程中,充分發揮計算機輔助審計軟件的匯總和比較分析功能,節約了現場審計實施時間,提高了現場實施的工作效率。同時,利用軟件的查詢功能發現和查處了一些疑點問題。從而大大提高了審計效率。新昌縣審計局、上虞市審計局充分利用鄉鎮財政會計電算化系統,逐步實行了計算機審計;使用統一的財務核算軟件,為在鄉鎮全面推行計算機審計創造條件。計算機審計在我市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得到了很好的應用。
四、更新方法,注重實效
著眼增強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效,該局結合審計署6號令要求,進行了一系列制度和方法創新,有效提升鄉鎮經濟責任審計質量。一是審計預告制度。紹興各縣(市、區)審計局均實行了審計預告。統一審計預告的格式和內容,在被審計單位進行張貼。紹興縣還實行了審前調查征詢制度,分別征求組織部、紀委、信訪、檢察等單位意見,將調查征詢情況作為編制審計實施方案的依據之一,列入經濟責任審計程序;二是實行“三同”制度。對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在審計實施階段,會同組織部、紀委(監察局)的同志一同進點、一同聽取匯報,參加座談,掌握審計第一手材料,一同參與反饋意見,從而形成監督了合力,確保工作落到實處;三是審計結果公開制度。實行審計結果全公開,通過領導班子會議、全體干部會議等形式進行通報。如諸暨市審計局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在被審計單位政務公開欄中進行公告;四是實行打分制度。新昌縣審計局對鄉鎮經濟責任審計試行了“打分制”,按承擔責任問題的多少、輕重等指標,以100分為基數,實行倒扣分的方法,分好、中、差三個等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評定,為組織部門使用鄉鎮領導干部提供重要依據;五是實行督查回訪制度。各縣(市、區)對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查證的所有問題都進行了回訪,并將整改情況向聯席會議進行匯報;六是實行任期經濟責任追究制度。如越城區出臺了《越城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對在審計中發現的決策失誤、重大損失浪費、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進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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