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3日,審計署發布了2019年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圍繞此次審計的相關情況,審計署財政司主要負責人受新聞發言人委托接受了記者采訪。
一、2019年第二季度政策跟蹤審計的總體情況如何?
答:2019年第二季度,審計署繼續組織對31個?。ㄗ灾螀^、直轄市,以下統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35個中央部門、15家中央金融機構進行審計,并對36戶中央企業進行延伸審計,圍繞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聚焦減稅降費政策實施、三大攻堅戰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以及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抽查了3390個單位、4448個項目,涉及資金6880.59億元,并對以往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跟蹤檢查。從審計情況看,有關地區和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結合實際主動作為,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第二季度政策落實跟蹤審計主要發現了哪些問題?
答:一是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審計情況。審計重點抽查了有關地區和部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依托行政資源或權力收費等事項。被審計地區和部門不斷加大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力度,切實降低企業和個人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稅務總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措施的決策部署,建立了“一竿子到底”、“一攬子服務”、“一個口答疑”等工作推進機制,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降費政策呈現出覆蓋面廣、受益度大、指向性強的特點,政策紅利持續釋放。據稅務部門統計,2019年上半年,全國累計新增減稅降費11709億元,其中減稅10387億元。但審計發現部分地方和單位還存在清理中介服務不到位等問題:9個省的部分單位違規征收應免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向企業轉嫁應由財政資金承擔的費用,應退未退涉企收費,要求企業購買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或承擔電子政務平臺服務費,以及違規收取金融顧問費等共計3.82億元;7個省的8家單位依托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開展中介服務并收取費用6778.69萬元;8個省和3戶央企的21家單位違規收取保證金15.18億元;15個省和6戶央企的61家單位未及時清退保證金33.67億元。
二是“六穩”部分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1.穩就業審計情況。審計重點抽查了31個省的就業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和開展職業培訓、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支持鼓勵創業等穩就業政策落實情況。相關地區和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就業優先政策,2019年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安排538.78億元,增長14.9%,并通過調整失業保險基金等支出結構,大力促進就業創業,上半年城鎮新增就業達到737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67%,6月份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1%,穩定在5%左右的水平。本季度發現部分地區就業相關資金管理不規范,5個省所屬單位和地區存在就業相關資金結余較大、拖欠補助款項、效益不佳等問題;13個省48家單位和660名個人騙取、坐支挪用或不符合條件享受就業扶持資金2247.3萬元。
2.穩投資審計情況。2019年1月至6月,全國固定資產投資平穩增長,同比增長5.8%,基礎設施、民生領域投資等持續發力,制造業技術改造投資增長13.1%,高技術制造業投資增長10.4%。審計重點抽查了31個省部分中央預算內投資等重點建設項目,發現13個省的26個項目存在未按期開工、完工等問題,涉及投資358.04億元;1個省灌區項目由于設計缺陷等原因,部分設施建成后拆除損毀形成損失163.92萬元。
3.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撥付進度情況。抽查61項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發現,截至2019年6月底,18個省本級財政收到2019年度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32 423.83億元,其中2565.85億元未按規定在30日內分解下達。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各地區各部門清理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工作、優化營商環境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被審計地區和部門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簡化審批事項,積極優化營商環境,本季度發現的主要問題:4個省的部分單位未按規定清理證明聲明事項或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平臺未實現互聯互通;3個省的4家單位在市場化交易中違規出臺區域性保護政策、在政府采購等活動中違規設置不合理限制條件。
四是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審計情況。
1.扶貧審計情況。重點抽查了37個貧困縣,其中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含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30個,共抽審資金175.52億元,涉及2296個項目、506個單位、275個鄉鎮、668個行政村,入戶走訪965個貧困家庭。審計結果表明,各地區持續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脫貧攻堅決策部署,著力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不斷夯實穩定脫貧、長期致富的基礎。本季度發現的主要問題:30個縣落實產業、健康、教育等扶貧政策不到位,涉及資金3.97億元;21個縣存在違規將扶貧資金用于非扶貧領域,重復發放補貼資金及扶貧資金被騙取等問題,涉及金額3.87億元;19個縣的131個扶貧項目存在建設進展緩慢、多計工程款、建成后閑置,甚至形成損失浪費等問題,涉及金額3.54億元。
2.鄉村振興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31個省鄉村振興規劃編制、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落實和財政惠農補貼發放管理情況。從審計情況看,被審計地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有序推進鄉村振興任務落實。本季度發現的主要問題:2個省鄉村振興規劃或相關工作方案存在工作任務責任主體不明確等問題;14個省的17個地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動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存在清產核資數據不實、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涉及資金2.76億元;13個省的14個縣惠農補貼“一卡通”發放管理不規范或惠農補貼政策執行中存在部分補貼發放不到位、超范圍發放、滯留閑置等問題,涉及補貼資金10.13億元;11個省的16個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業產業園區建設等鄉村振興項目存在進展緩慢、建成后閑置或未達到預期效果等問題,6.14億元財政資金未發揮效益。
五是污染防治審計情況。重點關注了各地區污染物排放及處置、自然保護區等重點區域生態保護、污染防治工程項目實施等情況。從審計情況看,被審計地區和單位加大生態環境的治理及保護力度,加快污染防治項目的建設進度。本季度發現的主要問題:4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地、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濕地自然保護區內存在違規設施尚未清理等問題,另有1個省存在用海審批不規范問題;8個省的13個污染防治工程未按期開(完)工或建成后閑置,涉及投資17.23億元。
三、從跟蹤審計情況看,有關地區和部門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如何?
答:審計指出問題后,有關地區和部門積極落實責任主體,壓實整改責任,正在積極整改。33個省和部門在審計過程中已整改問題金額15.21億元,其中退還違規收費1614.07萬元,16個省和1戶央企清償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及保證金9.96億元,追回各類違規發放或騙取套取的財政資金1億元,盤活閑置資金和及時下達資金3.46億元,向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對象補發或補繳各類資金5537.03萬元,4個省清理規范5項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及中介服務事項,10個省出臺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13項,4個省對審計指出的環境污染隱患及時進行處理。審計署將繼續跟蹤后續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
四、2019年第三季度的政策落實跟蹤審計如何開展?
答:2019年第三季度,各級審計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年度政策跟蹤審計指導意見的基礎上,緊緊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反映減稅降費、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打好三大攻堅戰、過“緊日子”、“六穩”等政策落實情況,進一步加大政策落實跟蹤審計力度,主要包括:
一是關注減稅降費情況。圍繞2019年實施的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在持續關注增值稅改革、普惠性減稅和結構性減稅降費等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基礎上,持續關注制造業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持續關注國家重點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中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落地情況,持續關注各地區是否存在收“過頭稅”等方式違規組織收入、抵減減稅降費政策效果等問題。
二是關注打贏脫貧攻堅戰情況。圍繞穩定實現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聚焦“精準、安全、績效”,嚴肅揭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積極推動打贏脫貧攻堅戰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效銜接,強化對脫貧攻堅總體情況的評價,深化大數據在扶貧審計中的應用。結合扶貧審計,關注“一卡通”惠農補貼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情況。
三是關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情況。防范重大金融風險方面,重點關注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地方金融機構落實重大政策等情況。防范地方政府債務和隱性債務風險方面,重點關注地方政府債券發行使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地方政府繼續違規舉債和違規擔保等情況。
四是關注污染防治情況。對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涉及污染防治方面的重大工程項目,重點關注項目進展和效益、資金保障及管理使用以及項目推進中“放管服”改革落實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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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8號公告:2019年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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