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以考核為抓手 著力強化對區級審計工作領導
為進一步強化對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天津市審計局在歷年對區局考核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認真梳理查找漏洞,廣泛征求意見,制發《2018年度區級審計工作考核內容與評分標準》(以下簡稱《考核標準》),對考核事項、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責任部門等做出明確規定。
較之往年,《考核標準》更加突出重點,更加貼緊中心工作:一是強化參加全市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考核,從人員配備、項目實施、文書質量和審計成果等方面,對參加全市性審計項目情況進行整體評價,推進全市審計工作“一盤棋”。二是新增內部審計工作情況考核,在考核體系中新設“內審管理”指標,重點考核內審機構設置、制度建設和業務開展等情況,推動《審計署關于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深入貫徹落實。三是充實完善部分重點指標,細化“科技強審”內容指標,對黨風廉政、安全生產等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強化考核的引領作用。四是加大鼓勵創新力度,增加“審計創新”指標分值,調整評分標準,鼓勵各區局積極推進審計改革創新和轉型升級。同時,市審計局以修訂完善《考核標準》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對區級審計工作的檢查指導,推動全市審計機關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更加積極主動的擔當作為,奮力開創天津審計工作新局面。(張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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