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省審計廳認真貫徹落實審計署、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把推進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常抓不懈,不斷完善整改機制、加強科學管理、擴大監督范圍、創新技術方法,多措并舉推動整改倒逼改革、促進發展。從近兩年整改結果看,審計查出問題大部分得到了及時有效的糾正,整改率達到98.51%,通過上繳財政、歸還原渠道資金、撥付滯留資金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共計1112.15億元,處理處分190人次,制定完善制度1618項,嚴重違紀違法違規問題發生的性質、范圍和頻次有明顯減輕,有力促進了國家和省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到位。
一、完善聯動整改機制和動態跟蹤機制
省委省政府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擺在重要的位置來抓,健全完善三大聯動機制,形成有效的整改合力,共同做好審計“后半篇文章”。一是省政府主導、被審計單位和省級主管部門落實、審計部門和人大監督的整改機制,二是審計整改與黨管干部、紀律檢查、追責問責有機結合的聯動機制,三是突出問題向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省領導多次批示要求將整改落到實處,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事項,在全省整改會上對省直有關部門及地市“點名批評”,整改“成績單”沒達標和成效好的部門、地市分別作典型發言,省人大、省政府以督辦督查、調研指導的方式,多方聯動傳導壓力,解決審計整改不實的老問題。同時,建立動態跟蹤機制,明確審計結果文書出具后90天內自行整改、一年內現場核實密切跟蹤、一年后重點跟蹤。對上一年度審計發現的突出問題,人大、政府的關注重點問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持續跟蹤,定期問效,確保整改的真實性和時效性,避免被審計部門單位整改中的“虛空淺”和“舊病復發”問題。
二、加強整改監督科學管理和流程優化
加強對審計整改監督的科學管理,規范動作、優化流程,做好監督質量控制,促進監督工作提質增效。一方面進行審計整改監督流程再造,修訂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了“整改掛號、出具整改通知書、召開整改會、延伸現場、核查資料、出具整改報告、編制整改臺賬、整改銷號”的閉環整改流程,確保每個環節步驟均有章可循;另一方面注重整改現場指導,專人對接,直擊問題關鍵,逐項落實核對資料,理清責任鏈條,加大問責力度,逐步改變被審計部門、單位“重查處、輕整改”的觀念,形成審計整改監督的震懾效應,使每一次審計整改都“入木三分”。2016年至2017年共發出整改通知書59份,涉及242個被審計單位,召開現場審計整改會229個,形成整改報告188份。
三、擴大整改監督范圍實現全覆蓋
一方面逐步擴大整改監督范圍,將審計報告等結果文書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審計署交辦的整改事項、省委省政府交辦的整改事項和省領導批示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省人大對審計工作報告的決議和審議意見的落實情況等4部分內容均納入整改監督范圍,逐條逐項進行跟蹤督促檢查,在“體檢看病”之后進行全面的“對癥診療”,基本實現了整改監督全覆蓋;另一方面在整改擴面的前提下聚焦重點難點,實行精準整改,提高整改效率。著重抓好涉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國有企業重大事項、重大建設項目推進等事關全局重點問題的整改。堅持區別對待、分類施策,對個性問題或可以馬上解決的問題,以“馬上就辦”的工作作風和“釘釘子”精神推動立行立改;對重大違紀違法違規問題,及時作出相應處理,嚴肅追責問責;對因客觀條件暫時無法整改到位的問題,明確整改期限和時間表;對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成因復雜的問題,加強綜合調研和分析研究,促進相關制度廢改立釋及配套銜接,建立長效機制。
四、創新整改監督信息化技術方法
進一步創新整改監督精細化、信息化管理技術方法,著手建立和試行審計整改監督數據庫,包括臺賬數據庫、報告數據庫、項目基本信息數據庫、突出問題數據庫等4個子庫,每個子庫均有特定用途和細分指標。在信息化技術管理下,審計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橫向縱向多維度分析,各地各部門對照臺賬數據和清單列表,倒排整改時間表,按要求逐條逐項落實,有效地提高了整改的跟進和落實效果。(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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