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審計廳組織召開全省審計機關視頻會議,傳達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審計署關于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要求,對全省審計機關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行部署安排,要求深入思考解決“四個問題”、突出“四個重點”、實現“四個提升”,把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到審計工作和審計干部隊伍建設全過程,推動審計事業開創新局面、實現新發展。
深入思考解決“四個問題”:一是黨的十九大清晰描繪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發展藍圖,作為審計機關應該肩負什么責任,應該如何進一步找準定位,從而更加有效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更好服務改革發展大局,促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宏偉目標實現。二是面對新時代、新目標、新任務、新要求,審計機關在政治站位、依法審計、能力素質等方面還存在哪些差距和薄弱環節,特別是在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上,能否與承擔的職能任務相匹配,如何加以改進和提高。三是針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的變化,審計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應該進行哪些調整,如何在兼顧審計全覆蓋的情況下突出重點,增強審計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從而更好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四是對照黨的十九大關于黨的建設提出的總要求及全面從嚴治黨重大部署,各級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方面,審計干部在執行黨的紀律、國家法律和審計工作紀律方面,黨的基層組織在發揮戰斗堡壘作用方面,還存在哪些薄弱環節和不足,如何更好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建強基層黨組織,更好發揮黨建工作在審計業務工作中的服務保障作用。
突出“四個重點”:一是突出重大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重點。圍繞黨的十九大關于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部署要求,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持續跟蹤審計中央和各級黨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推動重大政策落地、國有企業改革、創新驅動發展和經濟轉型升級。二是突出民生審計重點。圍繞黨的十九大關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密切關注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進一步加大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力度,促進更好地統籌民生改善與經濟發展,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特別是把扶貧審計作為重中之重的任務,全力服務扶貧脫貧“攻堅戰”。三是突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和資源資產審計重點。圍繞黨的十九大關于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部署要求,堅持黨政同責同審,進一步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力度,推動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切實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促進領導干部依法作為、主動作為、有效作為;圍繞黨的十九大關于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大資源環境審計力度,繼續探索搞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工作,促進領導干部更好踐行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四是突出公共資金使用績效重點。以促進財政做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高績效為目標,進一步深化預算執行、稅收征管、重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等審計,推動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和提高公共資金使用績效。
實現“四個提升”:一是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站在審計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高度,充分認識審計機關肩負的使命任務,充分認識加強審計監督的重要性,準確把握審計工作的職能定位,自覺把審計工作融入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二是進一步提升能力素質。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既要政治過硬,也要本領高強”的要求,通過黨組中心組黨建理論和業務知識“雙學習”、審計干部黨建理論與業務知識“雙培訓”等制度機制,著力培養政治素質高、業務水平高的“雙高”干部,不斷提高審計干部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勝任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著力增強審計干部隊伍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新要求的能力。三是進一步提升審計監督成效。以依法審計為主線,繼續強化優秀審計項目標準引領作用,做好“審計后半篇文章”,落實“一審雙報告”制度,積極推動以“在線審計、實時審計”為特征、“以365天、天天審計”為目標的聯網審計建設,提高審計監督的質量效率。四是進一步提升黨建工作水平。按照黨的十九大關于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以新修訂的黨章為根本遵循,把黨建和干部隊伍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為審計工作開展提供堅強的政治、組織和人才保證。四是進一步提升黨建工作水平。按照黨的十九大關于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黨建和干部隊伍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黨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鮮明導向,進一步加強審計機關基層黨組織建設,真正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斗堡壘。持之以恒正風肅紀,正確運用執紀監督“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努力打造審計干部金剛不壞之身、百毒不侵之體。建立完善審計隊伍黨的建設與業務建設“雙加強”、年度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雙考核”等制度機制,真正把黨建工作融入審計業務工作之中,把審計機關全面從嚴治黨推向深入,為審計工作深入開展提供堅強的政治、組織和人才保證。(趙功星)
【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