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至9月,浙江省審計廳分別對11個設區市的審計工作報告進行審核,11個設區市審計局對所轄的89個縣(市、區)審計工作報告進行審核。100份審計工作報告經過“質檢”、“過磅”,提高了質量,提升了層次,得到當地人大常委會和政府領導的充分肯定。標志著作為該省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重點舉措之一的審計工作報告審核制度已全面推開。
今年4月,為深入貫徹中辦、國辦《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推進全省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貫徹落實,該廳印發了《審計工作報告審核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審計工作報告審核的機構、內容、時限、程序、責任劃分以及材料報送等進行了明確。各設區市審計機關根據《實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了方案,針對審計工作報告格式的規范化、合理性和主體的一致性、關聯性等7個重點嚴格“質檢”開展審核工作,以“模式化、標準化、精品化”推動形成符合改革要求、體現地方特色、利于統籌管理的審計工作報告審核工作格局,著力打造優質項目和精品報告。
一、分級負責、分期報送,實行模式化。嚴格分級負責制度,省、設區市審計機關分別成立審計工作報告審核小組(以下簡稱審核小組),分級負責對下級審計工作報告審核工作的組織實施。省廳審核小組負責省級和設區市審計工作報告的審核,設區市審計局審核小組負責所轄縣(市、區)審計工作報告的審核。省廳抽調業務骨干組成精干、高效的審核小組,審核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審核辦),負責加強上下級審計機關的協調、配合和互動。各級審計機關起草審計工作報告,經聽取本級政府意見后,按時分期向上一級審計機關送審,送審時間為每年的5月至9月。上級審計機關依托報告審核這個平臺,進一步加強對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指導,強化對審計項目、審計資源的統籌管理,凝聚審計監督的整體合力。
二、限時審核、限時整改,形成標準化。一是提高效率,限時審核。省廳審核辦把握重點環節、審查實質內容、明確整改要求,將送審的審計工作報告及時分發各成員處室,對報告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并送審核辦,審核辦匯總審核意見經審核小組審核后,報廳領導審簽。以“審計工作報告審核意見” 形式書面告知送審審計機關。二是落實責任、限時整改。各級審計機關在收到審核意見后的10個工作日內落實,對一時難以落實的,將存在的困難、下一步改進措施等以書面形式上報。各地審計機關以此為契機,倒逼提高審計工作報告質量,推動財政審計大格局的實踐與發展,不斷探索審計工作報告審核成果利用的方式和途徑,使成果運用的機制更加科學、流程更加順暢、成效更加顯著,逐步形成審核流程和成果運用的“標準化”,全面提升審計工作的層次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審計機關的公信力和影響力。
三、立三道閘、把四道關,推進精品化。一是建立健全“督查、通報、考核”三個機制。省廳每年抽查1至2個設區市審計局的對縣級局起草的審計工作報告審核工作,對工作不到位和發現重大差錯的審計機關予以通報。將審計工作報告送審情況和審核意見落實情況作為對下級審計機關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定期開展督查指導。二是審核突出重點,嚴把“四關”,即影響經濟社會穩定的“政治關”,貫徹重大決策部署的“政策關”,體現審計專業水平的“業務關”,確保準確無誤表述的“文字關”,在報告框架的規范性、內容的完整性、評價的恰當性、定性的準確性、建議的適當性等方面的審核上狠下功夫檢查,使其能夠拿之可用、用之可行、行之有效,確保審計成果 “高合格率”和“精品化”。(江景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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