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出臺《福建省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該方案繼續深化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在總結福建省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構建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優化創新審計方式方法,構建自然資源資產大數據共享服務平臺,明確推進建立結果運用制度,充分發揮資源環境審計在服務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監督和保障作用,推動各項生態文明建設的改革任務順利實施,確保生態文明建設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方案》明確審計范圍和重點,重點檢查黨的十八大以來地方各級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內在主要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履職盡責情況。重點圍繞土地資源、森林資源、海洋資源、水資源、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和大氣污染防治等六大重點審計領域,以被審計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前后所在地區主要自然資源資產實物量和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變化為基礎,以其任職期間履行主要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為主線,重點關注五個方面:一是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貫徹執行情況;二是相關決策制定和規劃任務落實完成情況;三是相關約束性指標和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四是相關資金管理使用和項目建設運行情況;五是相關預警機制建立和風險隱患處置情況。
《方案》明確全面求實客觀進行審計評價,構建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在全面審查被審計黨政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的基礎上,綜合剖析存在問題的原因,審慎做到“三個區分”,審慎區分無意過失與明知故犯、工作失誤與失職瀆職、探索實踐與以權謀私。
《方案》明確推進結果運用。對審計結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和提出的審計建議,要求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研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改進工作,完善制度規定。逐步建立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情況通報、結果公布、整改落實等結果運用制度。審計結果應當作為被審計黨政領導干部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在科學定責的基礎上,嚴格實施責任追究。
《方案》明確構建自然資源資產大數據共享服務平臺。要求省發改委、財政廳、審計廳、測繪地理信息局等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逐步構建福建省自然資源資產大數據平臺,整合土地、森林、海洋、水等主要自然資源資產基礎數據,融合智能化地理信息技術,形成一套規范數據取數、建庫、服務的標準體系,以3S技術為基礎構建多源、多尺度、多時相的自然資源資產審計“一張圖”數據庫,研發大數據審計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大數據平臺在查找疑點、精準定位、綜合分析方面的優勢,實現審計一線作業與后臺分析一體化,為開展相關審計工作提供數據信息系統和共享服務平臺。
《方案》還明確各相關部門責任分工的基礎上,增加省交通廳、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等部門職責,在各資源管理部門開展自我評估和監督的基礎上,進行再評估再監督。還明確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與環境保護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在省審計廳設立聯席會議辦公室。(鄭曉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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